各县(市、区)电大学院(分校、工作站)、各处室、分部:
为做好2008年度我市电大系统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08〕11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全市电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导向作用,提升学校教学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促进我市电大系统事业稳步发展。
二、有关评审政策
1.规范和完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制度。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教高教〔2007〕33号)要求,统一按ABCDE五个等级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考核结论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市本级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执行《关于印发<温州电大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温电大校〔2008〕29号),各县(市、区)电大未具体制订教学考核办法的,参照温电大校〔2008〕29号执行。
2.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鼓励教师积极承担实践性教学任务,包括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承担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学校规定的要求担任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
3.推进应用创新,鼓励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积极引导教师投身应用性创新性教学研究,促进科研资源服务教学工作需要,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大力支持教师多领域、多渠道地开展服务地方工作,充分认可在校企合作和服务地方(特别是长年为欠发达地区提供科技服务)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
4.职称外语考试要求,按《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文件规定执行。
5.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按《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浙人专〔2006〕58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发〔2008〕99号)文件规定执行。
6.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08年9月10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科研项目需注明立项号。表彰奖励的内容应与本人拟聘职务岗位的专业相一致。
7.其它评审政策仍参照浙教高科〔2007〕80号文件执行。
8.校本级非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按照《温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若干规定》(温电大校〔2006〕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强化教师师德,严格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
严格执行“师德、学风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师德、学风监督机制。各学校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评审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应认真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如与上述作假、舞弊行为有关,应予以严肃处理。
四、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用黑色钢笔进行填写;在《评审表》第6页下方写上“本人所填材料属实”并签名;第7、8、10页左上角有关教学工作、论文论著和科研项目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并与《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考核表》中所填内容一致;第13、14页应粘上相应证书复印件缩小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考核表》严格按照模板填写,并附电子表格,文件名要求为:×××同志综合考核表;
3.各校要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材料,每位申请人员的材料装入一只档案袋,档案袋面上贴上材料清单,并按《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名册》上的序号整理档案袋;
4.《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保证书》要求本人填写上半部分并亲笔承诺,单位填写下半部分并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章;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复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
6.任现职以来教研教改教学建设业绩和承担的科研课题需提供相应的文件(包括立项批准文件和结题文件);
7.符合计算机、职称外语免试条件人员,需填写免试审核表,并注明免试理由;
8.为督促落实高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各校须填写《高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情况统计表》,并提交本校上年度(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为“A”的教师名单和本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以备评审时核查。
所有报送材料严格按规定执行。各校对申报者条件资格和上报材料要认真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上报的复印件上逐份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学校公章。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用规定大小纸张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装订成册;相关电子表格按文档名提示要求用A3或A4纸打印,并附软盘或发邮件。
五、报送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送审论文受理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7月10日;其余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08年7月21日至7月25日;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温州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王高宇,电话:88226561,邮箱:wanggy08@163.com。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认真做好评审工作。有关附件和表格可到温州电大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网址:www.wztvu.com)。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温州电大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3、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具体要求
4、评审相关表格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 资格 评审 通知
有关附件和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wztvu.com/wzddnews/pic/20087714289.rar
时间:2008年7月7日14:28 编辑:bgs 稿件来源:办公室 |